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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斯列传要录

摘要

据传世本《史记》卷八十七李斯列传记载:李斯约前280年生于楚上蔡约地,早年为郡小吏,师事荀卿,后西入秦上书,历事秦王政,佐统一大业,主张郡县以绝分封,参定文书律令,位至丞相。秦始皇死后卷入沙丘之谋,与赵高矫诏立胡亥,终被构陷腰斩于咸阳约地。本条以人物为纲,折射秦法家官僚由兴而亡的命运,年代数字多系约数,存疑待考。

原文摘录

原文略,见来源定位。不伪造长段古文。

白话解释

以下为现代转述,非原文:李斯早年见仓鼠厕鼠处境不同而叹仕途在择主,遂西入秦。初上书见用,遇逐客风波又上《谏逐客书》,得秦王留用,谋划并国。其计约分三层,一是重金离间六国君臣,二是远交近攻逐个剪除,三是统一后废分封行郡县,防诸侯复起,传世通说如此,待考。

统一后李斯位居丞相,参定律令文字,与刻石纪功之事多与其谋划相关。约前213年廷议分封郡县,李斯驳淳于越,主张天下初定宜行郡县,并建议除医药卜种诸书外收烧私藏诗书,廷议遂定。约前210年始皇死于东巡,李斯与赵高秘不发丧,矫诏赐死扶苏而立胡亥,是为沙丘之谋,具体密谋细节诸说并存,存疑。

胡亥即位后赵高用事,李斯渐失势,终以谋逆罪名下狱,约前208年被腰斩,夷三族。太史公论赞惜其才而讥其贪位,其结局亦为秦二世而亡的缩影,评价历代分歧,标争议。

关键人物

李斯(约前280—前208,存疑):楚上蔡约地人,荀卿弟子,在本事件中上书入秦,献并国与郡县之谋,位至丞相,参定文法,沙丘后附赵高矫诏,终被构陷处死于咸阳约地,待考。

嬴政(约前259—前210,存疑):秦王后称皇帝,在本事件中纳李斯之谏而止逐客,用其并国郡县之策,详见本纪条,待考。

赵高(生卒待考):宦者令约职,在本事件中与李斯合谋矫诏,胡亥朝专权,终杀李斯,后亦被杀,具体职衔与行事记载有异,存疑。

胡亥(约前230—前207,存疑):秦二世皇帝,在本事件中因矫诏得立,听信赵高,杀扶苏蒙恬兄弟,约前207年被迫自杀,待考。

关键事件

谏逐客留秦:约前237年秦逐客,李斯上书,秦王纳而用之,李斯渐为谋主,文本校勘有异,待考。

议郡县定一统:约前221年廷议分封,李斯主郡县,秦遂分天下为郡县,丞相总领文法,待考。

沙丘之谋与被杀:约前210年沙丘矫诏立胡亥,约前208年李斯下狱腰斩,李赵反目、赵高构陷过程存疑。

制度与地理

秦行郡县两级制,郡守县令由中央任免考核,文法官僚层层节制,丞相为百官之首,李斯所议正在废世袭分封而立流官体系,传世通说如此,待考。统一文字度量衡与律令亦由丞相府参定。活动地域文字示意:以上蔡约地为故乡,以咸阳为仕宦中心,东巡沙丘约地为变故之所,不作精确边界声称。

争议与不同记载

一是《谏逐客书》文本传抄有校勘出入,真伪无大疑而字句小异,标待考。二是沙丘密谋中李斯主动或被迫、各怀何心记载不一,主流多谓贪位畏祸,存疑。三是李斯功罪评价:或重其一统之功,或斥其助纣矫诏,历代分歧,标争议。影视演绎情节一律视作后世演绎,不作史料。

来源与版本

《史记》司马迁著,传世本,具体版本待考,卷八十七李斯列传。页码待核,未能联网核验。所据为传世通行本系统,底本源流待考。

关联条目

qin-official-shiji-001(秦始皇本纪要录),qin/power-holders.yaml;另见本组 qin-official-shiji-003(秦统一制度)、qin-official-fenshu-004(焚书坑儒与郡县制争议要录)。

来源与定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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